中国证券业协会10月18日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完成报备。《修改决定》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提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达到两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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